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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中有一則家喻戶曉的故事:「北風與太陽」,大意是說,北風跟太陽打賭,看誰能讓經過的路人將大衣脫下。北風一上場便用力狂吹,想將路人的大衣吹走,結果路人反而死命的將大衣裹得更緊,任憑北風怎麼吹也無法吹走;輪到了太陽,它釋放和煦的光與熱,路人逐漸感覺到暖熱,便自己將大衣脫下了。

 

這個簡單的故事告訴大家:用暴力、脅迫的手段,非但達不到目的,反而更讓人激起反感;唯有施予溫暖、安詳,用和平與尊重的方法,才能讓人打從心底的心悅誠服。

 

中國過去在漢唐盛世時,朝政清明、國泰平安,毋須以武力征伐,自然就能讓四邦主動來朝臣服進貢。但近代辛亥革命之後,因馬列主義橫行,國共經過長期內戰後,中共取得勝利建立紅色政權,美其名為共和體制、實為專制集權,執政的六十多年之中,被毛澤東惡搞了27年,整死、鬥死數以千萬計的本國人民;改革開放後,終於做了點好事,讓經濟回到正軌,人民生活終於有了改善,這本來就是政府該做而過去沒做到的事,但現在卻成了共產黨的政績,至今這個黨國專制政府仍蠻橫的緊抓政權,絲毫沒有還政於民的打算。

 

一個國家的偉大與否,不在其國力多強盛,而在本國國民的人權是否有尊嚴、獲得保障。憲法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的前言或序言闡明了這部憲法的立法精神及主要內涵,從內容就可一窺這個國家是否真的以民為主、尊重自己的人民,是否是個值得人民信賴、擁護的政府。

放眼當今世界諸國,幾乎都有制定成文憲法,以下列出幾個民主先進國家的憲法序言或前言,其內涵高下即可立判。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序文:
「我們美國人民,為了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公平的司法制度,保障國內的治安,籌設共同防衛,增進全民福利,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子孫,永享自由的幸福,乃制定並確立了這一部美國憲法。」
簡單扼要,美國的憲法就是為了「使自己和後代子孫,永享自由的幸福」,其他毫不贅述。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序言:
「法蘭西人民鄭重宣告恪遵一七八九年宣言中所明定及一九四六年憲法序言中所確認與補充之人權暨國家主權原則。依據上項原則及人民自由抉擇之原則,本共和國對於願意與共和國結合之海外領地,提供基於自由、平等、博愛之共同理想及適合彼等民主發展之新政治體制。」
法國憲法是以「人民自由抉擇」為原則,提供基於自由、平等、博愛之共同理想及適合彼等民主發展之新政治體制。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序言:
「我德意志人民,認識到對上帝與人類所負之責任,願以身為聯合歐洲中平等之一員致力於世界和平,依其制憲權力制定本基本法。
巴登‐符騰堡(Baden-Württemberg)、巴伐利亞(Bayern)、柏林(Berlin)、布蘭登堡(Brandenburg)、布萊梅(Bremen)、漢堡(Hamburg)、黑森(Hessen)、梅克倫堡‐前波莫瑞(Mecklenburg-Vorpommern)、下薩克森(Niedersachsen)、北萊茵‐威斯伐倫(Nordrhein-Westfalen)、萊茵蘭‐伐爾茲(Rheinland-Pfalz)、薩爾蘭(Sarrland)、薩克森(Sachsen)、薩克森‐安哈特(Sachsen-Anhalt)、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Schleswig-Holstein)及圖林根(Thüringen)各邦之德意志人民在其自由之自主決定下,已完成德國之統一與自由。因此,本基本法適用於全體德意志人民。」
德國憲法在致力於世界和平,德國之統一與自由決定於各邦之德意志人民自由之自主。

 

【俄羅斯聯邦憲法】前言:
「我們,在自己土地上由共同命運聯合起來的多民族的俄羅斯聯邦人民,確認人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和睦與和諧,維護歷史形成的國家統一,依循普遍公認的各民族平等和自決的原則,緬懷將對祖國的熱愛與尊重、對善良與正義的信念傳遞給我們的先輩,復興俄羅斯主權的國體並確認其民主基礎的不可動搖性,努力保證俄羅斯的繁榮和昌盛,基於為自己的祖國而對當代和後代所承擔的責任,意識到自己是國際社會的一部分,特通過俄羅斯聯邦憲法。」
俄羅斯憲法先確認人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和睦與和諧,再談國家統一及復興俄羅斯主權的國體。

 

接下來看看【中華民國憲法】的序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比較上面歐美各國的憲法,我們這部現行的憲法,是目前為止唯一提到特定人名的,而且開頭不是以人民為優先,而是依據孫中山遺教,先談鞏固國權,再來才是保障民權,仍帶有深厚的黨國味道。

 

最後看看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前面先大篇幅敘述中共多麼偉大、社會主義多麼好,中間還特別點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可見中共多麼愛台灣),因為落落長流於八股瑣碎,僅摘錄最有名的四個堅持:「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通篇不談人民的自由、權利,而是只能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限制用馬列主義意識形態治國,用這樣的一部根本大法立國,在其治下的人民根本別指望有真正的民主自由。

 

看完這些國家的憲法,正常人都能判斷誰是北風、誰是太陽,那個自稱東方的紅太陽,其實才是凜冽刺骨的北風,令人避之唯恐不及,這種政府值得人民擁護嗎?如果可以自由選擇,誰又想被這種政權統治?我對十三億的中國人甘願於被其奴役六十年感到不可思議,也為今日香港的處境感到深深的無奈與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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