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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磔》

 

崇禎三年(西元1630年)八月十六日,正值中秋過後秋高氣爽的季節,但北京城的上空卻瀰漫一股肅殺氣氛,因被控謀逆罪名而入獄半年多的大明兵部尚書兼薊遼督師袁崇煥,被下召磔刑處死,於今日行刑。

 

黎明初曉,北京西市的刑場已是萬頭攢動、人聲鼎沸,憤怒的北京居民都來爭相目睹這個被聖上稱為叛國奸賊的最終下場。

 

片刻過後,身穿囚服、披頭散髮的袁督師,被五花大綁押赴到刑場。沿途擠滿咒罵聲不斷的群眾,官兵忙著驅趕人群,清岀通道,終於使人犯順利抵達刑場刑棚前。

 

監斬官核對人犯身分後,宣讀罪狀與判決:「罪犯袁崇煥,通敵叛國、意圖謀反,謀反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因為刑場人多嘈雜,根本聽不清楚,但最後一句卻十分尖厲:「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官兵與劊子手同時大聲應喝,如同雷聲一般,現場頓時鴉雀無聲。

 

劊子手攤開用布裹著的刑具:一排排已磨到尖利的大小剮刀、鐵勾,在陽光照射下明晃晃閃著,更讓旁觀者看了不寒而慄。

 

袁崇煥身上囚服被剝光,隨即被綁到大木樁上,堂堂的薊遼督師,此刻成了一絲不掛的待宰死囚,儘管周圍盡是圍觀人群的咒罵聲、充斥一雙雙鄙視與羞辱的眼神,但他臉上卻毫無畏懼之色,只是堅毅的望著北京城的天空,彷彿在思索著什麼。

 

回想著六年來苦心經營的遼東防線、出生入死的寧遠將士弟兄、屯田區的百姓居民們、虎視眈眈的清兵鐵騎,此刻猶如夢幻一般不再真實。爲了保衛大明的江山社稷,為了讓百姓得到片刻喘息、免於戰火摧殘,原想以議和換來休養生息、重築防線的長遠大計,卻被朝中的迂儒詆毀,被多疑的崇禎皇帝視為通敵,成了百口莫辯的欲加之罪。

 

袁崇煥長嘆一聲,滿腔悲憤與不平,即將面臨的更是讓他痛徹心扉的殘酷刑罰。

 

劊子手開始行刑,每割一刀計數一聲,然而身體承受的劇痛卻遠比不上心理的巨痛,因為眼看著自己被割下的肉,立刻被劊子手出售給圍觀的群眾,有錢的人當場買下和著燒酒生吞、鮮血流出齒頰、邊吞還邊咒罵;沒錢買的人則瘋狂爭搶碎肉,一塊肉往往又被爭搶撕扯成數塊,成了慘不忍睹的人間煉獄。

 

這群瘋狂爭啖自己血肉的人,就是他一直以來不惜犧牲生命保衛的同胞嗎?雖然他們是被朝廷的判決誤導,堅定不疑的認為袁崇煥就是賣國賊,但看著這喪失人性的瘋狂舉動、面帶恨之入骨的猙獰表情,已徹底讓英雄心寒、心碎了。

 

隨著一刀一刀的行刑,肉體被折磨到血肉糢糊,意識也被痛楚消磨殆盡,袁督師終於闔上精疲力盡的雙眼,一代英雄帶著冤屈與世長辭,卒年四十七歲。僅留下遺詩給後人: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保遼東。」

 

之後,明思宗仍餘恨未消,命人將袁崇煥首級傳視九邊(長城上的九個邊防關口),藉此震懾邊將,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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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年過去了,慘無人道的刑罰雖已不復見,但人性的瘋狂卻絲毫未減:

對於真相不明的事件不查明,只因有人登高一呼就群起批判,如同北京城百姓堅信袁崇煥叛國;喜於媒體捕風捉影的不實報導,猶如在刑場圍觀行刑的看熱鬧心態;爭相對報導對象的隱私挖苦,就像在刑場搶肉的瘋狂行為。

本質上都是「寸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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