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看到新聞報導的社會案件,一件比一件荒誕、一樁比一樁離譜,我們總會覺得:現代人的心腸真是越來越壞,這社會到底怎麼了?有些人就會開始懷念過去的農業社會,好像那時候的人們比較淳樸、心地比較善良,因而發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之感嘆。

 

但冷靜思考後,就會發現這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人們將現實的不滿轉化為對過去的懷念,在未求證從前的社會狀況如何之下,就一廂情願的認為過去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更常聽到的是,認為一代不如一代,社會風氣越來越差,但果真如此嗎?

 

社會風氣的好壞,跟處在哪個時代的關聯並不大,真正的情況是:人心只要一念偏差,就有可能做出難以想像的可怕行為,而偏差的主因不外乎為滿足私慾而不擇手段,甚至將良知拋諸腦後,這在古今中外都一樣,並不隨著社會變遷或歲月流轉而有所不同,因為「人心善變、慾壑難填」這個道理一直是亙古不變的。

 

如果大家有機會讀一讀歷史,了解過去社會所發生的案件,必定會對當時人心的險惡感到瞠目結舌,就不會再有「從前的人比較淳樸善良、現代的人比較複雜惡劣」這種毫無根據的推論。

 

下面這個故事,是從明代的《古今律例公案》中所擷取的一個實際案例:「馬代巡斷問一婦人死五命」,整個過程離譜到令人匪夷所思,我將其改寫如下:

 

河南東平有個人名叫王十六,因家境貧寒,便學了打造首飾的技術以此維生,經營五、六年後,也存了點積蓄。後來娶了楊氏為妻,那楊氏生得花容月貌且寡言文靜,加上針線手藝精巧,凡是見到她的人無不為之傾倒,在鄉里間有「天降嫦娥」的美名。

 

王十六家巷口的對面有間大當鋪,是個名叫劉信七的徽州富商所開,因為王十六專門打造首飾,所以劉信七有時會拿典當的金銀首飾來給王十六辨別真假,沒想到有次無意間瞧見楊氏,竟貪戀上了她的美貌,從此以後經常假藉辨別首飾的名義來王家,想找機會一親楊氏芳澤。

 

王十六家的隔壁住了個殺豬的屠戶名叫奚雲,早就垂涎楊氏美色已久,他看到劉信七經常出入王家,誤以為劉信七與楊氏暗通私情,也心生淫念。某天探聽到王十六要前往對街的有錢人家打造首飾,許久才會返家,色膽包天的他見機不可失,當天晚上帶了把短刀就摸黑潛入楊氏的臥房,想來個霸王硬上弓,楊氏見有陌生人闖入,驚嚇之餘奮力抵抗,雙方拉扯了半天,奚雲這匹惡狼見無法得逞竟「見笑轉生氣」,一怒之下抽出短刀刺死了楊氏,最後還狠心的將她的頭顱割下後帶走。

 

無巧不成書,那劉信七也得知王十六不在家,就在奚雲前腳走出王家後不久,劉信七也跟著摸進楊氏房間想占便宜,但此時的他還渾然不知楊氏已遇害身亡,等他偷偷爬上楊氏的床後,迫不及待的一把抱住楊氏的身體,再順手往上摸時,才驚覺楊氏的頭顱已被割斷,登時嚇得魂不附體,顧不得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連滾帶爬逃出王宅,回到家裡還驚魂未定,呆臥在床上說不出話來。

 

而那奚雲離開王宅約七八戶人家後,見四下無人,就順手將頭顱扔在一戶人家門口的石灰簍中,接著裝作若無其事的逃回家中。那戶人家的主人名叫孫一,隔天清早一開門後,赫然見到石灰簍中有顆女人頭顱,嚇得趕緊將石灰簍提到門內,碰巧有個少年經過目睹了這一幕,孫一擔心少年大肆宣揚,先連哄帶騙的把少年帶入屋內,拿出酒肉跟銀子要塞給少年,希望他不要到處張揚,少年不明所以,因而堅持不肯收,只想快快離開,孫一害怕東窗事發,忽然動起了殺心,竟將少年活活打死,再將少年的屍體跟楊氏的頭顱一起埋在家中的後花園內。

 

王十六在楊氏遇害那天的深夜返回家中,看到家裡的門戶大開,直覺感到不對勁,進門呼喚楊氏也沒人應聲,他連忙跑進臥室,卻發現楊氏的無頭屍體躺在滿是鮮血的床上,眼見愛妻死狀如此悽慘,哀痛欲絕的他隨即放聲大哭,哭聲驚動了左鄰右舍。不久,王家擠滿前來觀看的人群,對於發生如此驚人慘案,眾人都議論紛紛。

 

王十六待心情稍微平復後沉思片刻,便向現場的眾人說道:「我家平常很少閒人出入,只有那巷口開當鋪的劉信七,經常跑來要我幫忙鑑定首飾真假,我懷疑是他覬覦我妻子的美色,就趁我不在家時,半夜摸黑溜進來想意圖不軌,結果因為我妻子抵抗,就被他殺死,還狠心把頭砍下。一定是這樣的!請眾人與我一起到當鋪與他對質!」

 

於是王十六領著現場鄰居到劉信七的當鋪內,只見那劉信七一臉驚恐的躺臥在床上,雙手還沾滿未乾的鮮血,兩眼無神不發一語。現場所有人見狀,都一致認為姦殺楊氏的兇手就是劉信七無誤,隔天王十六便到衙門告狀了。

 

衙門裡負責的審理官姓董,收了王十六的狀紙後,立刻派遣差人拘拿劉信七到案。經過一陣嚴刑審問後,劉信七禁不起拷打,卻又百口莫辯,無奈之下只好認罪,隨即被收押入獄,最後被判了死罪,定於來年的秋天問斬。

 

劉信七有個兒子名叫劉儀,認為父親是被屈打成招才認了死罪,心急之下想救父親,於是準備了千餘兩的銀子,想賄賂那姓董的審理官,看能否求個減刑免死,不料這董姓官員為人清廉正直,竟不為所動。劉儀只好四處奔走、告官遞狀,一心想為父親翻案,無奈卻屢被各級官府駁回。

 

隔年的二月,來了新任的河南巡撫名叫馬鳴亮,素以執法嚴格、斷案如神著稱,百姓都稱呼他為「馬青天」。劉儀眼見機會到了,便再度遞狀上訴,請求馬鳴亮能重審此案,還他父親清白。

馬巡撫看了劉儀的狀詞後,發覺案情確有疑點,決定重審此案,他隨即傳喚原告王十六及被告劉信七,當庭面審。劉信七被從大牢押解到公堂上,身上還銬著枷鎖,馬巡撫令差役先打四十大板以威嚇犯人,劉信七挨不住打而昏厥倒地,片刻之後才甦醒。

 

馬巡撫見他清醒後,開口問道:「王十六的妻子是不是被你姦殺?最好從實招來,免受刑罰。」

劉信七語帶哀淒的回答說:「小人平常奉公守法,根本就不敢亂來,哪有膽子姦殺別人的老婆?只不過開了間小當舖,為了找王十六幫忙辨別金銀首飾真假,確實經常出入他家。但那楊氏不知是被誰殺死,他卻誣賴給我,硬要我抵命,求大人明察,饒小人一條狗命!」

 

馬巡撫聽完後,先遣人將劉信七押回牢房,再轉而問王十六說:「當時董官傳喚你們一干人等來審問時,左鄰右舍都有到場來觀審嗎?」

王十六想了一下後答道:「那時候好像只有隔壁那個殺豬的奚雲沒來。」

馬巡撫又問:「那個叫奚雲的人在哪裡?」

王十六回答:「聽說他搬到山陽開店去了。」

於是馬巡撫立刻派人前往山陽捉拿奚雲。

 

那奚雲被捉拿到案後,因心虛而驚嚇過度,當場面無血色且語帶慌張。馬巡撫見狀後心裡暗想:「這傢伙神情言語如此反常,肯定就是殺害楊氏的兇手!」當下臉色一沉,隨即說道:「王十六的妻子遭姦殺一案,經過明查暗訪,我認為兇手就是你,快快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痛!」奚雲當下嘴硬辯駁,堅決不願認罪。

 

馬巡撫大怒,決定嚴刑逼供,令差役將奚雲上夾棍又重打八十大板,整的那奚雲幾乎昏死過去,沒想到他依然不招。這時,馬巡撫靈機一動,改口勸誘道:「這麼辦吧,你如果能拿一顆女人的頭顱,來當作此案的證物,我立刻就放你回去。」奚雲聽完後欲言又止,才怯聲說道:「那就請大人寬限幾天的時間,讓小人想辦法找顆頭來。」

 

當天退堂還押後,看守牢房的獄卒名叫李期,按「慣例」想將奚雲上「夾床」(古時監獄將犯人四肢牢牢綑綁於木床上,使其動彈不得),以便趁機索討「求饒錢」,奚雲害怕被整,便向李期說道:「獄卒大哥,求你不要把我上夾床啊,我有銀子給你!」李期一聽到有錢可拿,樂的心花怒放,便問奚雲說:「今天大人如何審問你啊?」

奚雲輕聲回道:「大人吩咐了我一件事,說只要我能拿出一顆女人頭顱,立刻就放了我。」

李期:「要顆人頭有何困難,你拿的出銀子,我就找給你!」

奚雲:「這太好了!我的店裡湊一湊還有三、四十兩銀子,你快偷偷去跟我兒子說準備十餘兩給你,好買顆頭來還給巡撫大人。」

 

隔天李期果真託人帶信去通知奚雲的兒子,聽到父親有得救,那奚雲的兒子立刻高興的備好銀子送給李期買人頭。這財迷心竅的李期,為了找人頭,瞥見家中臥病已久的舅母,心想她再活也沒多久了,居然動了歪腦筋,狠心的用毒藥將舅母毒死,下葬之前再暗中將舅母的頭割下,就這樣賣給奚雲。

 

經過五天後,馬巡撫再押奚雲上堂審問:「已經寬限你這麼多天了,為何還沒把人頭拿來給我?」奚雲答:「請大人讓差役押著小人出去,好讓小人去把頭拿來。」於是馬巡撫便派了兩個差役押著奚雲出去取頭,隔天,奚雲果真帶著人頭回來,還當庭請求將他釋放。

 

沒想到馬巡撫看到人頭後臉色大變,更加憤怒的罵道:「大膽!還不快說出這人頭是從何而來!」奚雲沒料到竟弄巧成拙,嚇得說不出話來,直到又被重打四十大板後才求饒說道:「這顆人頭是我花錢向獄卒李期買來的。」沒多久,那李期就被押到公堂上,起初也不肯招認,但挨不過一陣嚴刑拷打後,終於說出實情:「這顆是小人舅母的人頭,是我將她毒死後賣給奚雲的。」

馬巡撫聽完大怒:「世上竟有你這種狼心狗肺之徒!於心何忍,良心何在!」於是將李期再重打五十大板,並判他死罪。

 

接著繼續審問奚雲,這次加重刑訊,以布針刺十指逼供,奚雲這次再也受不了疼痛,加上大勢已去,只好將案情一一託出,承認是他想姦淫楊氏不成,一氣之下憤而殺人。再問到楊氏頭顱的下落,才供出被他丟在孫一家門口的石灰簍中。馬巡撫便派遣差役捉拿孫一前來問審,那孫一到了公堂之後,坦承在去年確實發現頭顱,當時驚慌之下將其埋在自家後花園中。於是再遣差役到孫宅後花園挖掘,果真挖出楊氏頭顱,另外還發現一具少年屍骨,都一併被抬往巡撫衙門呈堂。

 

馬巡撫驚見又死了一人,連忙審問孫一屍體是何人。

孫一隨口回答:「這是小人的義子,因去年不幸病死,所以也被我埋在後花園中。」

馬巡撫又問:「那他叫什麼名字?」

孫一立刻汗流浹背,支支吾吾的答不出話來,馬巡撫知道他心虛,厲聲罵道:「既是你的義子,你卻說不出他的名字,說!是不是被你害死的?老實招來,否則大刑伺候!」

孫一瞧見在一旁的奚雲跟李期被嚴刑拷打後的慘狀,害怕招來皮肉之痛,連忙磕頭答道:「大人明察秋毫!小人該死!那天早上,我開門看到這顆人頭,深怕被人誤會,急忙想提入門內,不巧被這少年經過看到,我擔心他到處亂說,想塞給他酒肉、銀子封他的嘴,結果他不但不收還想逃跑,我怕他想誣陷於我,一時糊塗就殺害了他,求大人開恩啊!」馬巡撫勃然大怒,先重打孫一八十大板,也一併判他死罪。

 

本案到此水落石出,起因於奚雲一時的淫念,竟接二連三賠上五條人命,驗證了「萬惡淫為首」之古諺,一干嫌犯不知悔悟,還想方設法為自己脫罪,天理難容,判決如下:

奚雲:此案之罪魁禍首,強姦未遂而殺人,且牽連害死五命,判凌遲。

劉信七:雖未殺人但亦意圖強姦未遂,判流放邊疆。

孫一:為滅證而殺害無辜少年,判斬首。

李期:為財狠心毒害舅母,判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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